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琪翔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失业保险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29 02:52)     点击:492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有竞争就有优胜劣汰,因此,靠工资薪水度日的劳动者有失业之忧,一旦成为竞争中的失败者,这部分人就有生计断绝的风险。保障这部分最有可能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就成了社会为消除动乱之隐患而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琪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琪翔律师,王琪翔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琪翔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03848005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琪翔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宝鸡律师 | 宝鸡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琪翔律师主页,您是第2486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