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失业保险政策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4-12-29 02:47) 点击:323 |
据越南《人民报》12月23日报道,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会同工商会、总工会、合作社联盟和越南社会保险等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关于实施失业保险制度第127-2008/ND-CP号议定。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为强制险。参加失业保险的对象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失业保险费用为每月劳动者交纳薪金的1%,用工单位支付1%,国家补贴1%。但失业劳动者需在交纳失业保险费用满12个月后,才能支取失业保险。 另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预计2009年越南失业大军将新增3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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